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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旅游】【绍兴】新昌大佛寺、梅渚古村纯玩一日游跟团游

起 始 价:¥168

线路简介:

【绍兴】新昌大佛寺、梅渚古村纯玩一日游 2025-02-12,2025-02-15,2025-02-19,2025-02-22,2025-02-26,2025-03-01,2025-03-05,2025-03-08,2025-03-12,2025-03-15,2025-03-19,2025-03-22,2025-03-26,2025-03-29,2025-04-02,2025-04-05,2025-04-09,2025-04-12,2025-04-16,2025-04-19,2025-04-23,2025-04-26,2025-04-30,2025-05-07,2025-05-10,2025-05-14,2025-05-17,2025-05-21,2025-05-24,2025-05-28

出发日期:04月02日 04月05日 04月09日 04月12日 04月16日

目标城市:新昌

交通方式:去程:汽车 返程:汽车

行程天数:1天

  • 详细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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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用说明
  • 预定需知

立刻预定

详细行程
第1天大巴

  • 行程说明
  • 第1天:宁波--新昌1D

          早上06:30镇明路石油大厦/06:30慈溪白金汉爵大酒店/07:30余姚全民健身中心西门集合出发,车赴新昌(车程约1.5小时),抵达后,游览【4A级景区新昌大佛寺】(游玩时间不少于2小时)位于新昌县城西南,在南明山与石城山之间的山谷之中。在石城山仙髻岩的一穴石窟之内,石窟之外有建筑宏伟的大雄宝殿。殿外流水淙淙,殿内香雾缭绕,是大佛寺的核心区域。不管出自何种目的造访大佛金身,不管你有无最充分的思想准备,只要一跨入大殿之门,每个人都会感受到一种无形的震慑。宝像庄严,慈眉善目,甚至于微笑着凝视每个"凡夫俗子",但谁也避免不了这种感受。大佛造像座高2米,身高13.74米,头部高4.8米,耳长2.8米,鼻长1.48米。整个造像比例协调,充分考虑了人们观赏的视角,被学界称之为"江南第一大佛"。中餐后(自理),游览【梅渚古村】(游玩时间不少于1小时),新昌县梅渚古村,是一个始建于宋代的千年古村。据民国《 新昌 县志》载:“其地古时多梅,聚落成片,故名梅渚。梅渚古村落坐北朝南、形状如船,至今仍保留着“一塘一街一更楼、两庙六祠多台门”格局,是国家传统村落。梅渚古村常被冠上“浙地绝美古村”的称号,当你走进村内,可以看到大量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古建筑隐藏其间。下午适时返回宁波,结束旅程。

      用餐敬请自理住宿不含住宿
    • 费用包含
    •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车辆大小视具体人数而定,临时取消需收取车损80元/人;

      2、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景区内娱乐项目及小景点需自理或自行预约,所有特殊证件均无退费;

      3、导服:全程导游服务;

      4、用餐:自理;

      5、儿童:仅含车费+导服,其他费用产生自理;

      6、保险:强烈建议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3元/人/天或5元/人/天

    • 费用不包含
    • 正餐自理

      旅游意外险3元/人/天强烈建议购买

    • 预订须知
    • 1、【出团通知书和合同】: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和合同, 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必须此单和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 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20:00左右再次通知客人具体出行事宜。 
      2、【儿童】:所有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 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超高儿童因为购物点无法签单,特价无法优惠。 
      3、【小孩及老人】: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需有成人陪伴出游,老年人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1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 
      4、【套票】:参加团队为套餐组合价,儿童、老人等门票一律视同成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优惠。其他特殊证件,如导游证、伤残证、记者证等在报名时需提前告知,建议按只占车位标准报名,另补房差,当天证件若景区认可有效,则按景区执行标准入园。若无效,按常规成人标准执行。 
      5、【车辆】: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6、【住宿】: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需补单房差。 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调整。 
      7、【退团】:旅游者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旅行社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8、【保险】: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在组团社另行自行购票旅游人身意外险。 
      9、【不可抗拒因素】: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成本退还旅游者。 
      10、【景点】: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11、【加点】:行程中的自理景点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如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配合其他游客游览及导游安排。赠送项目放弃无退还。 
      12、【财物】: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 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迟到】:在游玩中,因为游客原因迟到的,一个参观点我社最多等待20分钟,否则游客自费打车出下一站和我社导游会合。 
      14、【意见反馈】: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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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早餐:不含 午餐:不含 晚餐: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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